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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中职全日制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认定标准和办法
发布时间:2013-08-15来源: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浏览:136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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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中职全日制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的认定标准和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社部等四部委颁布的《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以及省市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一、            我校中职全日制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的认定标准:

1、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城市户籍但就读于涉农专业的学生;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经评定确认,即按城市户籍(含大观区、迎江区、开发区、宜秀区等四区非农户口)非涉农专业学生数的10%予以确认免学费对象。

二、            我校中职全日制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的认定办法:

1、一年级新入学的所有学生来校报到时均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申请表》(须将户口本复印件附于表后)。

2、由招生点负责人据免学费标准审核确认免学费对象。凡符合上述免学费标准第12点的学生可当即确认为免学费对象;所有新入学的城市户籍非涉农专业学生均暂不确认为免学费对象,是否为免学费对象待入学后经民主评议予以确认。

3、校资助办在向市资助中心提交免学费名单前再次审核免学费资料,以确保准确无误地申报。

4、以后各学期免学费名单由校资助办根据政策予以确认。

 

 

 

 

 

                                               0一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