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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安庆技师学院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活动小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3-11来源: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浏览:63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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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各部门:

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根据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需要,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全院的党员干部按所在部门划分为五个活动小组,由院领导分别担任小组组长,全面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小组(组长--姚志刚):

财务科、总务处、菱南高中、交通培训处

第二小组(组长--王长根):

招生就业科、图文信息中心、计算机管理科

第三小组(组长--储新安):

办公室、驾培中心(通城公司)、纪检监察室

第四小组(组长--徐波):

教务处、培训鉴定中心、申报办、公共职业培训基地、纺织工程教研室、化学工程教研室、机械工程教研室、基础课教研室、电子工程教研室

第五小组(组长--朱清):

学生科(团委、成教办)、保卫科

特此通知

 

                                         2014年3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