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局岗位晋升等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人事处初审、监审处复核、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拟同意何俊从专技十一级晋升到专技十级。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向人事处、监审处反映。
联系电话:0556-5698017 0556-5698018
学院人事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