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肃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全体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迟到、早退。
1)技师学院新校区上下班时间:
上午8:00——11:30(上第四节课教师上午12点下课)
下午14:00——16:40
2)菱南高中、通诚公司上下班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3)驾培中心行管人员上下班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2:30——16:00
2.严格执行就餐时间制度。全体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就餐。
3.严格执行上班工作纪律制度。全面清理办公电脑中非办公软件。上班期间,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随意离岗,严禁做炒股、玩游戏、上网购物、看电影电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严格执行工作效能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相关制度,杜绝态度冷漠粗暴、办事推诿拖拉、效率低下、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现象。
5.严格执行窗口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纪律要求》,《安徽安庆技师学院关于开展窗口单位改进工作作风专项行动的通知》,切实做到便捷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
6.严格执行督查制度。由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随机暗访形式,查考勤纪律、查工作纪律、查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落实纪律规定的督查,强化经常性的教育提醒。
二、严格责任追究
院各部门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情形的,严格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人员予以处理外;属聘用人员的,首次违纪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并扣罚一个月工资,违纪两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辞退。出现下述五种情形之一的,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在学院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1、被上级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并通报的;
2、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影响恶劣并经查实的;
3、影响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反应并经查实的;
4、被新闻媒体曝光,情况属实的;
5、被院检查组暗访查实的。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