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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技师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14-04-30来源: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浏览:7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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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肃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全体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迟到、早退。

1)技师学院新校区上下班时间:

上午8:00——11:30(上第四节课教师上午12点下课)

下午14:00——16:40

2)菱南高中、通诚公司上下班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3)驾培中心行管人员上下班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2:30——16:00

2.严格执行就餐时间制度。全体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就餐。

    3.严格执行上班工作纪律制度。全面清理办公电脑中非办公软件。上班期间,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随意离岗,严禁做炒股、玩游戏、上网购物、看电影电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严格执行工作效能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相关制度,杜绝态度冷漠粗暴、办事推诿拖拉、效率低下、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现象。

    5.严格执行窗口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纪律要求》,《安徽安庆技师学院关于开展窗口单位改进工作作风专项行动的通知》,切实做到便捷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

    6.严格执行督查制度。由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随机暗访形式,查考勤纪律、查工作纪律、查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落实纪律规定的督查,强化经常性的教育提醒。

    二、严格责任追究

    院各部门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情形的,严格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人员予以处理外;属聘用人员的,首次违纪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并扣罚一个月工资,违纪两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辞退。出现下述五种情形之一的,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在学院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1、被上级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并通报的;

    2、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影响恶劣并经查实的;

    3、影响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反应并经查实的;

    4、被新闻媒体曝光,情况属实的;

    5、被院检查组暗访查实的。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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